2014年8月22日,“华龙一号(ACP1000)”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的专家评审。 由43位院士、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一致认为,“华龙一号(ACP1000)”成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可满足三代核电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目前国内可以自主出口的核电机型。
作为主要研发单位,中核集团董事长孙勤认为,真正的核心技术是花钱买不来的,也是市场换技术换不来的。“华龙一号”的自主知识产权,是“华龙一号”团队矢志不渝、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勇攀高峰,坚持走自主创新的结果。
“华龙一号”自主知识产权底气何来?
“华龙一号(ACP1000)”是我国两大核电集团,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在我国30余年核电科研、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研发的自主三代核电机型。在设计创新上,“华龙一号(ACP1000)”提出“能动和非能动相结合”的安全设计理念,采用177个燃料组件的反应堆堆芯、多重冗余的安全系统、单堆布置、双层安全壳,全面平衡贯彻了纵深防御的设计原则,设置了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等。
“华龙一号(ACP1000)”的成功得益于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据统计,整个“华龙一号(ACP1000)”共获得743件专利和104项软件著作权。2013年,中核集团针对“ACP1000”组织了一次知识产权的专题评审会,与会专家经过两天的评审,认为:“ACP1000是中核集团自主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机型,自主知识产权覆盖了设计、燃料、设备、建造、维护等领域,并已自主开发了核电专用软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是目前国内能独立出口的三代机型”。
“华龙一号(ACP1000)”的成功研发,使我国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打破了国外核电技术长期垄断,进入了核电技术先进国家行列;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核电“走出去”战略都将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重要标志。
“华龙一号”自主知识产权成绩何来?
“华龙一号(ACP1000)”在我国核电走出去的历史使命中能够脱颖而出,除了我国核电人在科技创新方面孜孜不倦的努力之外,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专员制等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也是功不可没。
在“华龙一号(ACP1000)”项目设立之初,中核集团就明确要通过全过程知识产权工作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同时为项目后续在国内外的工程实施保驾护航。
为确保成果的自主性,中核集团在ACP1000立项之初就组织专家对核心技术进行了梳理分析,明确了技术路线,并相应开展了知识产权调查、分析及相应的对策研究,围绕技术路线确定了知识产权工作目标;项目研发过程中,还建立了健全预警机制,始终跟踪监视科技发展动态,分析相关技术的专利状况,及时调整科研方向。
为保护自主成果,中核集团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明确了对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的基本原则:对需要对外交付的创新方案且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技术方案,要先行申请专利;对主要在企业内部进行设计、分析使用的方案,以及项目研发过程中新产生的各类分析报告、设计图纸、各种工艺参数、开发的软件等以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对外交付的文件、资料均通过保密协议/条款明确其保密责任。而设备国产化方面,中核集团本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联合国内核电设备供应厂商共同开展科研开发,协商处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问题。
为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中核集团在ACP1000项目中实行了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知识产权专员协助项目总设计师组织落实项目的知识产权基本目标和原则,负责构建项目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组织开展专项知识产权策划,在项目立项论证、研发过程、验收等各个阶段开展具体工作。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构建了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项目组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通过专题会、科研/设计例会、培训等多种方式,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万事俱备,东风乍起,中国核电已扬帆出海,中国核电人将驾驭“华龙一号(ACP1000)”这条“自主知识产权”之船乘风破浪、出征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