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防科工局召开推进法治军工建设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总结法治军工建设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并审议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国防科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克俭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王毅韧、吴艳华,党组成员王承文,总工程师田玉龙、龙红山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部署,国防科工局持续推进法治军工建设。11项法律法规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4项法律法规上报国务院进入立法程序,制修订规范性文件42项、内部制度49项,完成对1998年以来400多项法规文件的清理,开展合法性审查180多项,取消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部实施“双随机”抽查,提前开展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法治军工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明确,2017年,计划牵头推动15项法律法规立法,优先推动《原子能法》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继续推进其他已上报的3项法规立法,力争将《航天法》《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设施保护条例》《核电厂应急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上报国务院,制修订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内部制度,加快编制国防科工局权利和责任清单,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把法治军工建设推向深入。
会议强调,法治化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基本要求。虽然近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协调、执法不严格、基础不扎实等问题,务必要保持建设法治军工的韧劲。同时,要更加注重立法工作的实效,加强与立法部门和军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和综合权衡,注重与民用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衔接,要进一步提升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
国防科工局机关有关司局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