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颁布《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制定促进军民创新融合工作措施,支持和鼓励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水平。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军民创新融合。一是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突破现有体制机制,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型科研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二是强化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军民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市场准入、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成果转移转化等全方位配套措施。三是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军民统筹协同协作。支持目标明确、系统布局的军民融合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与应用示范。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要求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水平。设立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推进军民两用高端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军地对接合作,培育军地双方对接的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50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参与发起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搭建军民融合项目投融资平台。
《实施细则》规定对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落地转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按国家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组建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大力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未来五年重点引进和培育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通过定向采购等方式,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业务经费资助。目前,各部门已依法定程序制定实施细则与操作规程,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操作流程,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上述政策措施是深圳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也必将引领和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创新发展。